永丰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力度

  发布时间:2008-10-23 15:32:54


    永丰法院网讯  为了切实贯彻人民陪审制度,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作用,永丰县人民法院把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列入全院各业务庭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据悉,永丰法院在2008年度目标管理方案中规定,各业务庭必须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案件不得少于70%(简易程序案件除外),同时,还必须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支持力度,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陪审员的人员业务和道德素质,对参加陪审的人员给予充分物质保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酬劳和补助。通过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力度,全院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数量有较去年同期有了较大提高,陪审员参与的案件的调解率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也有很大提升,许多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以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判断法律事实,其广泛性、社会性不仅可以和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人民陪审员是“不穿制服的法官”,与人民法官享有相同的权利,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可以更好地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促进案件的调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刘庆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