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委支持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发布时间:2008-12-27 21:26:44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23日,中共永丰县委常委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请示》,同时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

    会议认为,在当前全国性清理执行积案的形势下,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十分必要,会议还对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作出具体要求:公安、纪检监察、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有关清理执行工作的各项工作,与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覆盖全县的全面清理执行积案联动网;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限制出国出境、停办其工商、房产、贷款等相关手续,涉及机关单位的,向其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外,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速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履行执行义务,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在指定媒体及互联网予以公开曝光。

    会议希望通过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失信成本,挤压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从而构建起执行威慑的法网,化解造成执行难的种种因素,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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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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