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手机号码归属地查询得知被执行人魏生香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后,三赴萍乡市安源区。2008年12月19日,执行人员终于在第三次得以找到被执行人魏生香。被执行人魏生香见无法躲避法院的执行便卖掉了自己的2个店面,同时将自己的养老保险金退保,将欠永丰县农村信用联社的2笔贷款和欠个人的2笔款项全部还清,了结了4起执行积案。 被执行人魏生香原是永丰县的知名个体工商户,后因生意亏损而负债累累以至官司缠身。魏生香在无力偿还之下便远走他乡做起了小生意。2008年4月,执行人员通过查询魏生香与家中的通信手机得知其在萍乡市安源区作生意。在执行人员三赴安源区找寻后,终于将魏生香找到。在找到魏生香后执行人员并未立即采用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的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使魏生香认识到了法院执行避无可避,必须执行。2009年2月12日,被执行人魏生香通过变卖自己的2个店面和退回养老保险金的方式筹集了13万余元,一并将了结了4起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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