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不拖不等不靠”

  发布时间:2009-07-13 10:34:55


    永丰法院网讯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永丰县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的执行不拖、不等、不靠,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该院在今年6月“法官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本县范围内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不景气,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拖欠泥水匠、小工等农民工工资案增多,执行也困难。于是,该院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的执行不拖、不等、不靠,时间上不拖,执行信息不等当事人提供,主动出击,寻找有价值的执行信息,主观上不靠运气、不完全指望靠别人帮助来执行,以靠自己实力为主执行。还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切切实实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的问题。

    据悉,该院还规定执行到位的农民工工资不过夜,要第一时间交给农民工。7月6日深夜近11点,该院执行法官连夜将被执行人刘卫军拖欠的7000元工资送到农民工泥水匠程小斌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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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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