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快速执结拖欠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09-11-09 11:28:53


    永丰法院网讯  2009年11月9日,喜领工资款的吴菊香和唐九香二人高兴的说道:“我们上星期申请法院执行,想不到这个星期一就可以领款了,法院的效率真快啊。”

    为更好地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永丰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的执行力度,对该类案件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优先快速执行,受到群众好评。

    吴菊香和唐九香原是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的工人,今年年初辞职离开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但该厂却拒不支付拖欠吴菊香和唐九香两人各2800元工资。后经永丰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于2009年10月1日前支付吴菊香和唐九香工资各2800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并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吴菊香和唐九香于2009年11月7日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的当天,执行人员就向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找到该厂厂长,要求其立即履行。

    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和教育,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的厂长终于答应于9日将该笔工资款交到永丰县人民法院。

    2009年11月9日,永丰县非金属矿粉厂如期将款项交到永丰县人民法院。这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不到一周就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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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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