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还会来看望我!”

  发布时间:2010-03-04 09:37:49


    永丰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还会来看望我!”3月3日,当永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提着礼物来到邹某家中时,邹某激动的说道。

    2008年5月,张某等十一人合伙承包了西元林场的除杂育林生产。6月初,张某等人请了邹某等二十几名农村妇女上山斩杂除荫、圈兜。一日下午,邹某在劳动期间不幸被五步蛇咬到左腿,造成左下肢小腿缺血性坏死,进行左下腿截肢手术,共花费医药费三万余元。经鉴定,邹某为四级伤残,安装义肢费用为15200元。由于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邹某将张某等十一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安装义肢费等各项费用。

    2009年6月19日,永丰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令张某等十一人连带赔付邹某18.9万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张某等十一人未主动履行。10月19日,邹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了解到邹某急需此笔赔付款用于安装义肢的情形后,执行法官一刻也不敢懈怠,先后找到张某等十一个被执行人做工作。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张某等十一个被执行人同意将18.9万赔付款由11人平摊。2010年1月18日,张某等十一个被执行人将各自的赔付款如数交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赔付款及时到位,邹某在过年前如愿安装了义肢。

    此案虽执行完毕,但执行法官一直放心不下,担心邹某生活上有困难。于是,3月3日,执行法官们来到邹某家中,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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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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