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当申请人肖某从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拿到被执行人王某偿还的借款时,他激动地说道。8月16日,肖某与王某之间历时10年、几经曲折的借款纠纷终于执结,画上圆满句号。 1997年,被告王某从原告肖某处借款2万元,1998年再次借款1万元。后肖某多次向王某催讨还款,皆遭拒付。无奈之下,1999年,肖某向永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逾期利息。经审理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令王某十五日内偿还肖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
2000年5月,肖某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生意失败,虽经多次执行,采取拘留等多种执行手段,此案也未能执行到位,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直在等待机会。2010年开始,执行法官就多次找到王某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用心进行调解,并找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协助执行。通过多次努力,矛盾终于化解,8月16日,肖某与王某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收回了自己的借款本金加利息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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