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欠钱不还,却玩起失踪,后经执行人员努力,其妻愿为清偿, 9月13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廖世勇和被执行人肖鹤系朋友关系,2008年7月肖鹤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廖世勇借款1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利息两分,限一个月还清。到期后,廖世勇找到肖鹤还款,肖鹤以各种理由拒付,无奈之下廖世勇于2009年6月份向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此案经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令肖鹤于本判决书生效后立即偿还廖世勇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00元,如逾期不换加倍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肖鹤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案子依法进入执行阶段,在对被执行人肖鹤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后,肖鹤却玩起了失踪,人间蒸发了,执行人员就多次找到其妻戴小秋要求其履行义务,并作了大量的法律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了这是在夫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各方都具有清偿义务,并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9月13日在执行人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了和解,戴小秋主动拿出了10000元交给申请人廖世勇,对于利息申请人廖世勇也主动表示放弃。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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