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艰辛讨债路 一日执结终释怀

  发布时间:2010-09-19 11:24:17


    永丰法院网讯  只因想要讨回自己为他人加工针织品的加工费,四年来遍偿艰辛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在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一日内得以解决。9月18日上午,当申请人薛某从江西省永丰县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沉甸甸的5000余元加工费时,压在他心上四年之久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2006年间,薛某为魏某加工针织品,双方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加工费。在一年中,薛某先后为魏某加工针织品三批,并全部按约定如期送货,验收也全部合格。但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魏某以没有资金为由,出具了一张注明欠薛某加工费5520元的欠条给薛某。之后,薛某多次向魏某催讨加工费,但魏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2010年5月,薛某向永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魏某立即支付所欠的加工费5520元。经永丰法院一审判决,判令魏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所欠的加工费552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并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薛某也多次找到魏某,但魏某依然找各种借口不付拖欠了4年的加工费。薛某于9月17日向永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8日上午,执行人员在魏某开办的针织厂找到了魏某本人,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教育和劝说,魏某终于将5520元加工费如数交至法院。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袁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