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正式启动“执行案件百日行动”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21 14:02:50


    永丰法院网讯  9月21日清晨6点,当人们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永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已经凯旋而归,顺利的完成了一次凌晨突击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该院经过一个阶段的精密部署安排,决定今日正式启动“执行案件百日行动”活动。本次活动由院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实施六项措施力除积案:

    突击执行,对现存执行案件逐案进行梳理,包案到组,责任到人,集中执行,百日突击,限期执结。对暴力抗拒执行,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安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多做当事人极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消除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情绪,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攻克一批“骨头案”,对于那些有履行能力而置生命、健康不顾,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加大执行威慑力,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威慑一方,带动全局”的良好局面。

    协调执行,对涉及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村组、外资投资企业的难以执行的案件,及时报告县委政法委,由县政法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曝光执行,对典型案件可邀请电视台摄制执行全过程,制作专题电视节目予以曝光或经其他网络、媒体曝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举报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群众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对查证属实并将案件执结的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终结执行,对刑事附带民事、债权转让以及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实施全面的财产调查后,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规定,符合终结条件的,依法裁定终结,有效地消除积案,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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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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